我县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本报讯 (季哉) 近日,笔者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我县积极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评定分离”评标模式,截至目前已完成14个此类项目,中标金额约46亿元,为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评定分离”模式,即将评标与定标分为两个独立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侧重对投标文件的技术与商务评审;而定标决策权则交还招标人,由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企业综合实力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这一模式尤其适用于重大项目,有助于招标人更好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选择最契合需求的优质合作企业。
        为确保“评定分离”改革见效落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关键环节,优化服务保障。提前介入,精准指导。在项目启动初期,便多次与招标人沟通,详细解读“评定分离”模式特点与操作流程,协助其科学决策,最终促成该模式在多个项目中的采纳应用。靠前服务,规范执行。确定招标方式后,积极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会审,重点核查资质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清除各类隐性壁垒、是否落实营商环境政策,确保招标需求明确、评标办法科学,保障交易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全程跟踪,保障有序。从项目进入直至定标结束,提供“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场地、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稳定运行。评标期间,代理人员退出评标区,保障专家独立评审;全程视频监控覆盖评标、定标环节,实现在线实时监管与全过程留痕,确保流程规范、透明。
        接下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总结“评定分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