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近日,我县成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这在全市是首家。
据了解,我县于2011年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10年来,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累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20多人。新成立的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研究、起草贯彻《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协调县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覆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相关职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决策部署,承办全县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抚恤慰问等工作以及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服务保障、申诉维权等事项。该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