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显实效 服刑人员赠锦旗
2019-03-13 08:58   浏览人次:
  “感谢司法局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是你们的努力,让我重拾生活的信心!”3月11日上午,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在滨海港经济区司法所所长李航涛陪同下来到县司法局,将一面“依法矫正浪子回头,悉心帮教春风化雨”的锦旗赠送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感谢工作人员对他的真情帮扶和教育矫正。
  周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5年3月在滨海港经济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当时感觉天塌了,妻儿老人离开我,他们该怎么活?我一时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周某告诉记者。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滨海港经济区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多次组织人员与周某谈心,耐心教育疏导,“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能知错改错,一切都为时不晚。”李航涛说。“周某在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我们司法所的帮助下,重新振作起来,主动寻求创业。”创业伊始,周某四处碰壁,许多合作伙伴得知其过往后打起退堂鼓。周某因此产生了自卑的消极心理。
  司法工作人员主动向周某伸出援手,积极与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为周某办理相关手续,帮他协调解决土地问题。为周某在银行贷款4万元,向县社区矫正协会申请5000元周转资金。周某做起黄沙、石子和水泥生意。2018年,周某筹资200万元,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生意越做越红火。
  “李航涛所长跟我说,只要我真心想做事,有困难可提出来,只要不违规违纪,在能力范围内可以帮助解决。”周某说,“听到这话的时候感到很温暖。这一路走来,我很感激!”解除矫正的前一天,周某难以入眠,决定向社区矫正协会捐赠10000元,用于帮助像自己一样想回头的浪子,反哺社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黎明表示,社区服刑人员是特殊群体,对他们开展帮扶助困,是为了帮助他们在解矫后更好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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