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楫争先绘华章
———县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再登新台阶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司法行政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考核第二名,记集体二等功;条线工作进步明显,五汛司法所建设在全省领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全省109个县(市、区)中,仅有15家获此殊荣,盐城市仅此一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获省司法厅、人社厅表彰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省仅有3家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获此殊荣;东坎街道新安村获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围绕主线 精准服务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战。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扶贫脱贫攻坚部署会,对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对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扎实完成对低收入人口的走访排查,建立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台账、法律服务需求档案,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对低收入农户逐户制定法律服务和帮扶救济方案,组织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团队,对其进行精准法律服务,完成18个扶贫开发项目的法律体检。目前,全系统已累计走访41354户、93455人,有1846件法律需求,办结1587件,办结率超80%。主动与常州市司法局结对,就律师事务所执业理念、业务拓展、内部管理进行交流,常州市司法局将利用上海经济圈优势,为滨海招商引资和法律服务市场培育等提供支持。该局还选派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前往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围绕产业振兴战略,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定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建立重大风险排查预警机制,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走基层、进厂企,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升级或转化为重大风险事件的苗头隐患。开展法治宣传。在华宝、金昉、苏盐、协鑫火电等重点企业举办12场“七五”普法讲师团法治报告会,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合同法》法治讲座为主,受众千余人;针对劳动者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治讲座,受众万余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意识,和谐劳资关系。进行“法律体检”。法律顾问帮助98家企业完善《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对维修合同、采购合同、投资合作协议书等进行确认,审核工伤赔偿协议书等文件,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健全调解组织。积极指导22家企业从场所建设、组建方式、职责任务、工作规范等方面组建调解组织,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制度,目前已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安置就业。安置36名社区服刑人员在5家企业就业,矫正中心和企业共同成立帮扶小组,对其工作和生活进行帮助,鼓励其回归社会。公证服务。公证处积极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企公证事项220件。万恒公司与美国赛科公司就一份铸件合同产生矛盾,公证处主动介入,组织4名公证员对10240件铸件进行清点,从申请到出证仅用10天时间,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公证质量受到企业好评。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打好法律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为主题,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任务,将《环保法》作为普法重点,将宣讲地点安排在污染防治工作一线,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帮助群众了解《环保法》。利用遍布全县29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润民生”微信群作为法律宣传主战场,通过转发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让群众能更便捷快速了解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抽调律师、法律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组建“12348”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五汛镇村民购买的某品种水稻苗发生发黄枯死现象,受损面积700余亩,县“12348”法律服务队组成“法律诊所”, 深入田间地头查看麦苗受损情况,及时走访受损农户,制订法律套餐,保证农户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围绕平安法治社会建设,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在各镇(区、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开启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排法治宣传车赴各镇区巡回宣传,共张贴宣传标语140幅,悬挂宣传条幅160幅,流动宣传车深入16个镇(区、街道)宣传300余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组织基层司法所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摸排,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谈话教育。
固本强基 创新争优
夯实基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五汛司法所在省厅、市局和结对帮扶单位的支持下,投资15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407平方米,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于一体的基层司法业务综合体,成为功能齐全、苏北领先的大型司法所。同时流转租用3500平方米土地、1000平方米池塘,建成社区矫正实训基地,开设植物栽培、水产养殖、苗木园艺等培训项目。目前全县16个司法所除通榆正在建设外,坎北、五汛、八滩、滨淮司法所均已建成业务用房不少于220平方米、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司法所,全面完成省定30%的任务指标。积极打造规范化司法站,由16家司法所第一批上报51家司法站,经过走访、实地调查,首批打造规范化司法站已达30家。县法援中心在全县16个镇(区、街道)依托司法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便利特殊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在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区、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科技融合,加快“三大平台”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实体、热线、网络实战化服务中枢,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区设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咨询窗口。中心接待区设置引导席等便民设备,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建立“12348”热线呼叫中心,群众可通过拨打热线,向各法律服务机构提交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预约申请咨询,实时查询处理结果,实现服务事项的个性化推送、一站式办结。投入100余万元的集大屏显示、汇报、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指挥中心已投入使用,指挥中心可通过拼接单元屏幕画面,对县局及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实行重点督察、调度指挥,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作用。
创新创优,加快法律服务供给率。我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担任县政府等行政事业企业法律顾问近200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运行正常,覆盖率100%。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工作持续推进,已有3个单位通过审批。法律援助工作。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我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法律援助案件目标数为700件,目前已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072件,其中,承办的民事援助案件701件,各类刑事援助案件351件,刑事申请案件17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县各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385人次,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163个,“12348”热线咨询电话902个;受援群众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达90%以上。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民转刑隐患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百日会战”实施意见》《关于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报告制度的通知》,建立“一日一研判”制度,推动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诉调、公调、交调、访调等工作对接,在全县范围内招聘18名专职调解员,派驻到信访、法院、医调委等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147件,成功调解7145件,预防纠纷110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230人次,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公证工作。业务拓展有新突破,与县法院达成一致,介入诉前调解、强制执行财产清点事务等司法辅助工作。目前取得初步成效,公证处介入参与该类法律事务51件。与滨海农商银行、滨海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合作意向,全县各金融机构以打包方式,将全部借款合同进行公证,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处派驻2名公证人员,在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驻点办公,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
建强载体 主攻宣传
建立普法网络。实现普法工作主体多元化,形成以法宣办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谁执法、谁普法”新格局,提高普法效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配强普法队伍,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均建立普法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一支以县普法成员单位为主体,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相配合的“七五”普法宣传工作队伍。推行多元化普法,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小教员、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普法志愿者作用,全县近千名普法骨干活跃在普法工作第一线,扩大和增强了我县“七五”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完善创建载体。牢牢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这一载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动态管理,真正使法治宣传工作渗透到基层。目前,我县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的有135个,市级命名的有255个,东坎街道新安村获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拓宽宣传渠道。与滨海日报、县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滨海司法》《法润滨海》《司法在线》等专题专栏,提升“七五普法”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局属县法治文化艺术团赴全县各镇(区、街道)巡演70余场,争取用3年时间覆盖全县296个村(社区),引导广大群众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雨润校园、平安伴成长”“快乐暑假、平安成长”“法治护航成长”“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送法进宗教场所”“童眼看法治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影院”等一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研发推出以“新宪法唱响在盐阜”为主题的H5、《法治宣传专题片》《法治宣传图释》、“宣传提袋”等系列宣传产品。
严格监管 筑牢防线
把好进口关。按照标准开展调查评估,通过司法所调查、中心初审、社区矫正委员会核准的形式,确保每一例调查评估案件程序正当、结论合法。共调查评估126人次,经评估同意的43人,法院采信率100%;评估不具备社区服刑条件的,法院采信率84.78%。经常居住地不在我县范围退回的102人,法院采信率76.8%。
建立“日巡查、月研判”制度。矫正中心开展日抽查、日通报、月研判、季考核,司法所实行日巡查、日上报、周研判、月考评。会同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定位手机抽查、随机见面谈话、公安推送敏感数据研判等,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巡查。启动“1+1+2”监管模式,矫正中心一人联系一个司法所,对日巡查发现的问题,在2小时内处置到位。当日通报情况限期整改,每月召开研判会分析矫情,提出有针对性监管措施。
推行“423”监管模式。基层司法所(中队)实行“四定位、两巡查、三合一”的巡查监管方法,即,每天4次定位、2次通话,经过对比,确认社区服刑人员所报位置、手机定位位置、微信共享位置三者是否合一,有效防范人机分离、不假外出、冒名顶替等脱管情形发生,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对违反定位手机监管或两次警告以上等重点人员实行电子腕表定位,对重点管控人员逐一建立防脱管脱逃预案,确保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423”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锻造队伍 出新形象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健全界限明确的责任分解机制和上下有机互动的传导机制,推动形成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学党章、知行作表率”等主题教育活动,始终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党建带队伍,始终将政治觉悟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扎实强化队伍建设。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镇(区、街道)司法所体制改革,16个司法所全部实现收编直管。司法所人员管理实现“三统一”,即,统一人员进出制度、统一考核奖惩制度、统一选拔任用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者实行“三留人”政策,即,经济待遇留人,对社工工资按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予以保障;政治待遇留人,对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特别优秀的社工择优选聘为副中队长,加发岗位工资;情感关怀留人,通过考核学习,在社工群体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对社工参加业务学习、公务员考试提供政策支持。在经费保障方面,出台《滨海县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司法所每年配备到位公用经费,统一着装,配齐现代化办公设施。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社工工作积极性,增强了社工岗位吸引力。
有效推动能力提升。始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依托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载体,抓好党章党规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文化水平;编印《司法行政工作应知应会手册》,提炼要点和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学习交流,通过“司法所长大讲堂”和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能力考核的实践应用,促进业务职能的深度融合,在全省率先选派政法专编人员轮流赴盐城监狱挂职锻炼,首批挂职人员已完成锻炼任务,第二批轮岗人员与第一批挂职人员成功交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培养了一支政治过硬、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恪守职业道德的司法行政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正风肃纪360”“十种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等,坚持抓小抓细,突出即知即改、务求实效,严防“四风”反弹;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要求,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民意调查,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升华思想、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考核,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圈”和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严格按照市县党委、纪委关于反腐败和作风建设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防司法行政系统出现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