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供销社独特优势重抓基层社改革创新
2015-06-03 09:24 浏览人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基层社植根农村,贴近农民,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结合滨海实际,我们将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合作制原则,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创办有供销经营实体、专业合作主体和为农服务载体的新型基层社,开拓为农服务新思路,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
创新思路,建办供销经营实体,发挥经营功能
供销经营实体是基层社的基础,是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和经济效益双赢,把基层社做实做强。为此,基层社按照去行政化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因地制宜,通过创办供销经营实体项目发挥基层组织的经营功能。一是投资创办大型日用消费品超市项目。通过县社资产管理公司和基层社共同投资创办大型日用品超市。在滨淮、陈涛、通榆、八滩等镇参股投资创办6家、单体面积都在4000平方米以上、日均营业额6万元的大型日用消费品超市基础上,今年还要在界牌、天场等镇区通过参股合作建办4000平方米以上大型日用品超市。同时,加强品牌合作,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服务水平,真正让农民享受到城里人的生活。二是积极创办农资配送中心项目。按照服务规模化要求,做好农资经营配送服务,由县社资产管理公司与基层社共同投资创办农资配送中心。从已经运营的东坎、正红、蔡桥、八巨4家基层社农资配送中心服务情况看,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全系统2014年实现销售额近4亿元。其中,正红基层社仅尿素销售即达3.6万吨,磷肥6000吨。蔡桥、东坎、八巨基层社年销售农资占据全县农资销售的半壁江山。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农资主渠道作用,一要为农。让农资“放心消费”成为农民的“定心丸”。为农民提供安全、质优、价廉、便捷的农资消费服务,把农资“放心消费”作为供销合作社的永久品牌,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形象。二要务农。让“田头服务”成为农民的“好帮手”。组织农资服务队,帮助农户开展一系列农资消费服务,真正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好帮手。三要姓“农”。开展规模服务,为农业规模化生产当好生力军。积极开展农田测土配方、农业技术指导等。
强化合作,成为专业合作主体,发挥组织功能
强化专业合作是基层社发挥组织功能的关键。仅有供销经营实体,只相当于一个企业,必须体现合作制原则。基层社在创建经营实体的基础上至少参办一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供销合作、生产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发挥组织功能。一是开展供销合作。各基层社要主动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已参办的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粮食、蔬果、首乌、水产、畜禽等农产品购销。海翔紫菜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培育2000平方米种苗分给农户养殖,并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年实现销售1200万元,带动农户600多户,社员红利二次分配资金40余万元。陈涛基层社领办的粮食专业合作社,利用50多家网点年购销粮食5万吨。县社系统今明两年计划参办8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利用滨海港的白首乌、中药材,大套农业园的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参办首乌、中药材、苗木花卉等专业合作社。二是开展生产合作。在农村选择规模化生产较好的蔡桥镇试点“联耕联种”生产合作,采取“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村两委”组织农户参加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开展种植托管,为种植户提供联耕联种、联耕联管、联耕联营,实现 “降农本、增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成立蔡桥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与种植大户等开展生产合作。三是开展信用合作。根据中央〔2015〕1号文件要求,坚持“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在滨淮、东坎基层社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基础上,推进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业务开展,为农民提供便捷的资金互助服务。
服务农民,创办为农服务载体,发挥服务功能
为农服务载体是基层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通过创办为农服务社和建设经营网点,在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同时,增加资金互助、电子商务等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服务功能。一是以基层社日用品超市为依托建办为农服务社。在重点村开设日用品超市连锁店(直营店)。滨淮基层社将在河西村、梁港村创办河西、梁港有自主产权的为农服务社,把生活日用品消费服务延伸到村组农户家中。二是以基层社配送中心为依托建办为农服务社。在农村开辟农资销售网点,打通农资销售服务“最后一公里”。在村、组、农户集中居住点建办农资超市,把放心农资直接送到农户田头或农民手中。三是以基层社与村“两委”联办为农服务社。积极与村“两委”合作,联合建办消费、资金互助等为农服务社。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保险等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商品配送服务;提供水电费收缴和家电、农资修理等服务。
完善制度,建立科学运营机制,发挥高效功能
在推进基层组织体制建设中,县级社处于关键环节,要重抓基层社改革创新。一是完善基层社“三会一层”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吸收农民入社,对入社社员注册登记,定期召开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完善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与社员的经济联系。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理事会、监事会队伍中来。二是建立健全“一室四部”运营机制。按照主任室、实业部、合作部、服务部、财务部机构设计要求,坚持“品德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用人原则选配好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协同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对基层社的监管机制。一要监督基层社的为农服务方向不得偏离,要始终把为农服务作为基层社的根本遵循。二要监督基层社对县级社投资资本保值增值,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对基层社财务进行两次审计。三要监督基层社合法合规经营,为广大农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服务。
基层社改革创新迫在眉睫,为农服务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5〕11号《决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社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开拓奋进,努力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系更紧密、为农服务工作更完备、市场化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