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LNG项目获国家能源局复函
2013-08-26 09:48 浏览人次:
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油气〔2013〕300号文件,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拟选址滨海港区,项目总投资111亿元,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包括1个可停靠26.6万立方米LNG运输船接卸泊位、4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和外输管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该项目符合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发展规划,同时也是我省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苏北地区的重要气源和我省应急储气调峰的重要保障,成为滨海港承接重大产业项目的又一个突破,对沿海开发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